投诉处理决定书 绵财投诉处字〔2023〕第19号

绵阳市市本级 2023-09-11 00:00:00

投诉处理决定书

绵财投诉处字〔2023〕第19

一、项目编号:N5107012023000255

二、项目名称:绵阳职业技术学院学生宿舍11栋公寓家具设施更换项目

三、相关当事人

投诉人:四川柒加壹科技有限公司

地址:四川省绵阳市涪城区绵安路35号(中国(绵阳)科技城软件产业区B428-91号)

被投诉人1:绵阳职业技术学院

地址:绵阳市游仙区仙人路一段32

被投诉人2:绵阳鑫远俊锋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地址:绵阳市涪城区飞龙南路19号西科·海德花园5栋商业楼1

四、基本情况

四川柒加壹科技有限公司不满意绵阳鑫远俊锋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2023728日就绵阳职业技术学院学生宿舍11栋公寓家具设施更换项目(项目编号:N5107012023000255)作出的质疑答复,于202382日向本机关邮寄投诉书,本机关于202383日收到投诉书,经审查依法予以受理。本案现已审查终结。

投诉事项:绵阳鑫远俊锋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编制的磋商文件评分标准(企业实力、实施方案、售后服务)设置违反规定。绵阳鑫远俊锋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的质疑答复内容存在表述错误。

五、处理结果及依据

投诉事项成立。鉴于案涉采购项目合同已签订履行,货物已交付,根据《政府采购质疑和投诉办法》第三十一条第(四)项之规定,本机关决定:政府采购合同已经履行,给他人造成损失的,相关当事人可依法提起诉讼,由责任人承担赔偿责任。

                            

  

 绵阳市财政局

                                20239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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