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项目编号:N5115232023000060
二、项目名称:江安县铁清镇省级投资土地整理项目技术服务
三、相关当事人:
投诉人:四川中禾智慧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地址:四川省成都市新都区晓初滨河路一巷60号
联系人:曹沛辉;联系电话:18783715506
被投诉人1:江安县自然资源和规划局
地址:江安县竹都大道东段74号
联系电话:0831-2623933
被投诉人2:四川鸿利信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地址:四川省宜宾市翠屏区南岸叙府路东段28号
联系人:梁先生;联系电话:0831-3888583
四、基本情况
四川中禾智慧工程咨询有限公司对四川鸿利信项目管理有限公司关于江安县铁清镇省级投资土地整理项目技术服务(项目编号:N5115232023000060)的质疑答复不满意,于2023年8月2日向本机关提起投诉,本机关于2023年8月3日收悉。经审查,投诉符合政府采购投诉的条件和要求,本机关于2023年8月3日依法予以受理。现已审查终结。
投诉事项:磋商文件第八章评审方法3. 综合评分3.3综合评分明细表5.设备配置 (1)拟投入无人机1台得5分,此项最多得5分;(2)拟投入GPS设备1台得5分;此项最多得5分。注:上述设备须为供应商自有设备,供应商须提供购买发票复印件并加盖供应商单位公章。上述设备可以为租赁,要求设备须为供应商自有设备属于变相设置供应商规模,磋商文件存在以不合理的条件对供应商实行差别待遇或者歧视待遇。
五、处理依据及结果
根据《政府采购质疑和投诉办法》(财政部令第94号)第二十九条第(二)项规定,投诉人的投诉事项缺乏事实依据,投诉事项不成立,本机关予以驳回。
如果相关政府采购当事人认为本决定侵犯了自身合法权益,可在本决定送达之日起60日内向江安县人民政府申请行政复议,或在本决定送达之日起6个月内依法向江安县人民法院提起行政诉讼。
江安县财政局
2023年9月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