德阳市罗江区 财政 局 投诉处理结果公告( 德市罗 财采〔2023〕 17 号)
一、项目编号:K5106042023000001
二、项目名称:2023-2025年度公务用车维修和保养服务框架协议采购项目
三、相关当事人
投诉人:罗江区佳鑫宇虹汽车修理厂
地址:罗江区万安镇狮丰社区(交警队旁)
被投诉人1:德阳市罗江区人民政府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地址:罗江区政务服务中心3楼302室
被投诉人2:罗江凯驰汽车修理有限公司
地址:罗江区万安镇金雁村3组
被投诉人3:罗江诚信林烨汽修厂
地址:罗江区大学路59号
被投诉人4:罗江区志达轿车维修中心
地址:罗江区万安镇金雁村4组
四、基本情况
2023年6月13日德阳市罗江区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在四川政府采购网发布涉案项目采购征集公告,2023年7月4日罗江区政府采购中心组织涉案项目开标、评审,2023年7月4日在四川政府采购网上发布涉案项目入围结果公告,入围成交供应商为罗江凯驰汽车修理有限公司、罗江诚信林烨汽修厂、罗江区志达轿车维修中心。
投诉事项一:入围供应商罗江诚信林烨汽修厂没有建设项目环境登记表备案,存在虚假响应谋取中标,其入围结果无效。
投诉事项二:入围供应商罗江区志达轿车维修中心不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存在虚假响应谋取中标,其入围结果无效。
投诉事项三:评审过程中未严格按照《汽车维修业开业条件》(GB/T16739)的相关规定查验入围供应商相关人员资格条件,影响采购公正,应予以废标。
五、处理依据及结果
投诉事项一缺乏事实依据不成立,根据《政府采购质疑和投诉办法》(财政部令第94号)第二十九条(二)规定,本机关决定:驳回投诉。投诉事项二、三成立,罗江区志达轿车维修中心、罗江凯驰汽车修理有限公司、罗江诚信林烨汽修厂不属于本项目合格供应商,影响采购结果,鉴于本项目已经签订合同但尚未履行,撤销合同。按照《政府采购框架协议采购方式管理暂行办法》(财政部令第110号)第二十七条“确定第一阶段入围供应商时,提交响应文件和符合资格条件、实质性要求的供应商应当均不少于2家,淘汰比例一般不得低于20%,且至少淘汰一家供应商”之规定。 根据《政府采购质疑和投诉办法》(财政部令第94号)第三十二条第一款第二项规定,本机关决定:中标结果无效,责令重新开展采购活动。
德阳市罗江区财政局
2023年9月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