会东县财政局
政府采购投诉处理决定书
一、项目编号:CGJH202308005-1
二、项目名称:会东县江西街乡人民政府办公设备采购
三、相关当事人名称
投诉人1:西昌鑫众兴商贸有限公司
地址:四川省凉山彝族自治州西昌市胜利路28号大世界通讯数码广场1楼1-11号
联系人:陈旭 联系电话:19150400060
被投诉人1:会东县江西街乡人民政府
地址:凉山州会东县江西街乡戈衣村4社
联系人:张女士 联系电话:17778516618
被投诉人2:中共会东县委保密机要局
联系人:买先生 联系电话:0834-5425106
地址:会东县鱼城街道政通路1号
四、基本情况
项目开展情况:2023年8月3日,会东县公共资源交易服务中心(会东县人民政府采购中心)在凉山州公共资源交易服务中心公共服务平台发布本项目竞价公告。2023年8月17日,会东县公共资源交易服务中心(会东县人民政府采购中心)组织本项目竞价。
投诉事项1:会东县江西街乡人民政府及中共会东县委保密机要局在制定政府采购招标参数时违反中华人民共和国财政部令第87号第十七条相关法律法规,对投标人要求提供生产厂家授权、承诺、证明、背书等作为资格要求,实行差别待遇和歧视待遇。
投诉事项2:会东县江西街乡人民政府及中共会东县委保密机要局在制定政府采购招标参数时,在技术参数中对参数进行指定限制,使规格参数只能由华为一个品牌能满足招标要求,间接性的指定了品牌型号,国产电脑品牌很多,例如:清华同方、联想、长城等,ARM架构也有其余品牌型号处理器,例如:飞腾腾锐D2000处理器,便携式计算机屏幕分辨率:2160×1440,屏占比90%在国产品牌也只有华为擎云L420笔记本能满足,政府采购单位的办公设备也只是局限于平时办公使用,正常电脑都能满足要求,为什么非要指定处理器为麒麟990和麒麟9006C处理器和分辨率作一些指定性、唯一性、偏向性等要求,对投标人实行差别待遇或者歧视待遇。
五、处理依据及结果
投诉事项1不成立,根据《政府采购质疑和投诉办法》(财政部令第94号)第二十九条第(二)项之规定,本机关予以驳回。投诉事项2成立,鉴于该项目还未确定成交供应商,根据《政府采购质疑和投诉办法》(财政部令第94号)第三十一条规定,本机关决定:责令采购人修改采购文件,重新开展采购活动。
六、权利告知
投诉人对本投诉处理决定不服的,可在收到投诉处理决定书60日内依法向会东县人民政府或凉山州财政局申请行政复议,在收到投诉处理决定书之日起6个月内向会东县人民法院提起行政诉讼。
会东县财政局
2023年9月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