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项目编号:N5101882023000190
二、项目名称:四川天府新区社区发展治理和社会事业局2023年秋至2024年春义务教育阶段学生作业本采购项目(二次)
三、相关当事人
投诉人:
地址 :
被投诉人 1 :
地址 :
被投诉人 2 :
地址 :
四、基本情况
投诉人因不满意采购代理机构对“四川天府新区社区发展治理和社会事业局2023年秋至2024年春义务教育阶段学生作业本采购项目(二次)(项目编号:N5101882023000190)”作出的质疑答复向本机关提起投诉。本机关于2023年8月17日依法予以受理。
投诉事项为:采购文件评审因素中“售后服务”和“项目实施方案”的分值设置未量化。
经查2023年7月25日,采购代理机构在四川政府采购网发布本项目采购公告;2023年7月28日采购代理机构在四川政府采购网发布本项目更正公告;2023年8月15日,采购代理机构组织了本项目开标、评审,共计6家供应商递交了本项目投标文件;2023年8月17日,本项目在四川政府采购网发布中标公告,中标供应商为眉山市翔龙印务有限公司。
在本项目投诉处理过程中,投诉人于2023年9月5日向本机关书面申请撤回投诉。
五、处理依据及结果
根据《政府采购质疑和投诉办法》(财政部令第94号)第三十条之规定,本机关决定如下:终止投诉处理。
四川天府新区财政金融局
2023年9月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