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项目编号:N5101882023000171
二、项目名称:四川天府新区华阳中学香山校区空调机采购项目
三、相关当事人
投诉人:
地 址:
被投诉人:
地址:
四、基本情况
投诉人因不满意被投诉人对“四川天府新区华阳中学香山校区空调机采购项目(项目编号:N5101882023000171)”(以下简称“本项目”)作出的质疑答复向本机关提起投诉。本机关于2023年7月26日收到《投诉书》,经审查,该投诉符合规定,本机关依法予以受理。
投诉事项为:投诉事项1:评标方法违反国家相关法律规定;投诉事项2:招标文件技术参数设置不合理,限制其他品牌参与对其他供应商和品牌不公平,高于国家标准,有明显的倾向性。
经查2023年6月27日,采购代理机构在四川政府采购网发布本项目采购公告;2023年7月21日,采购代理机构组织了本项目开标、评审,共计7家供应商递交了本项目投标文件;2023年7月24日,本项目在四川政府采购网发布中标公告,中标供应商为成都卓锦机电设备有限公司。
五、处理依据及结果
投诉事项一成立,可能影响采购结果,鉴于本项目政府采购合同已经履行,根据《政府采购质疑和投诉办法》(财政部令第94号)第三十一条第四项规定,给他人造成损失的,相关当事人可以依法提起诉讼,由责任人承担赔偿责任。投诉事项二缺乏事实依据,不成立,根据《政府采购质疑和投诉办法》(财政部令第94号)第二十九条第二项规定,予以驳回。
四川天府新区财政金融局
2023年9月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