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项目编号:N5118232023000080
二、项目名称:汉源县中医医院中医药特色诊疗中心建设项目-通风空调采购
三、相关当事人
投诉人:四川科源暖通设备工程有限公司
地址:成都金牛高新技术产业园区信息园西路81号1栋13层1302号
被投诉人1:四川晟明工程管理有限公司
地址:成都市青羊区光华东五路238号万科金色领域1栋1023-1024室
被投诉人2:汉源县中医医院
地址:四川省雅安市汉源县九襄镇交通南路88号
四、基本情况
四川科源暖通设备工程有限公司因不满意四川晟明工程管理有限公司于2023年7月31日对汉源县中医医院中医药特色诊疗中心建设项目-通风空调采购(项目编号:N5118232023000080)作出的质疑答复,于2023年8月2日向本机关提起投诉,本机关已于2023年8月7日依法予以受理。
投诉事项1:评标委员会中技术方面评标委员会成员组成不合理。请详细公布每位专家评审打分情况,以保证投标供应商在本项目的公平公正,因评标专家自身专业情况的原因,不同类别的评分因素应由不同的评标专家进行评审,本项目评标委员会5位专家成员都参与了技术评审是不合理的,与招标文件评标细则及标准不符,违反了相关法律法规要求。
投诉事项2:评标专家组成员在施工组织方案评审时偏差太大,我司对评标专家组的专业水平、评标技能以及是否独立评标存疑。有的专家不独立评标,坐享评标委员会其他成员的劳动成果;有的专家不按评标标准进行评审,对应当否决的投标不予否决等。评标专家组应当按照客观、公正、审慎的原则,根据采购文件规定的评审程序、评审方法和评审标准进行独立评审,请专家组明确我公司方案的扣分原因和理由。
投诉事项3:我公司最近3次投标时其专家组评审组成人员均有鲜小辉,我司对评审专家库专家的抽取存疑。根据《政府采购评审专家管理办法》(财库〔2016〕198号)第十二条:采购人或者采购代理机构应当从省级以上人民政府财政部门设立的评审专家库中随机抽取评审专家。但连续3次抽取都能抽取该专家,缺乏科学性、合理性,违反了现行政府采购政策法规。
五、处理依据及结果
投诉事项缺乏事实依据,投诉事项不成立。根据《政府采购质疑和投诉办法》(财政部令第94号)第二十九条第二款,本机关决定:驳回投诉。
汉源县财政局
2023年8月2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