责令整改通知书(蓬财采〔2023〕15号)

蓬溪县 2023-09-01 00:00:00

四川卓知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我局在2023年政府采购社会代理机构专项检查工作中,发现你公司代理的蓬溪县政府采购项目中存在如下问题:

1.蓬溪县水利局小型水库动态检测预警系统采购项目(采购编号:510921202200015)磋商文件未明确履约验收的主体、时间、方式、程序、内容和验收标准等事项,《财政部关于进一步加强政府采购需求和履约验收管理的指导意见》(财库〔2016〕205号)之规定;磋商文件要求供应商提供可以通过互联网或者相关信息系统查询的信息,要求供应商提供,违反《财政部关于促进政府采购公平竞争优化营商环境的通知》(财库〔2019〕38号)之规定。

2.蓬溪县造林绿化空间适宜性调查评估采购项目(采购编号:N5109212022000004)磋商文件未明确履约验收的主体、时间、方式、程序、内容和验收标准等事项,违反《财政部关于进一步加强政府采购需求和履约验收管理的指导意见》(财库〔2016〕205号)之规定。

 

3.蓬溪县中医医院救护车及配套医疗设施采购项目(采购编号:N5109212022000039)磋商文件未明确履约验收的主体、时间、方式、程序、内容和验收标准等事项,《财政部关于进一步加强政府采购需求和履约验收管理的指导意见》(财库〔2016〕205号)之规定;磋商文件将装订、纸张、文件排序等与货物质量无关的要求作为实质性要求,违反《财政部关于促进政府采购公平竞争优化营商环境的通知》(财库〔2019〕38号)之规定。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第六十八条等规定,现责令你公司就上述问题立即进行整改,并将整改情况在收到本通知书后5个工作日内以书面形式报送我局政府采购监督管理股。同时,引以为戒,加强政府采购相关的法律、法规及政策学习,提高专业代理水平,确保今后不再发生类似问题。

                 蓬溪县财政局      

                 202383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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