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项目编号:N5110832023000118
二、项目名称:新教学楼学生课桌及办公桌采购(下称本项目)
三、相关当事人
投诉人:四川鑫汇荣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地 址:四川省眉山市东坡区密州东街95号华幢1层
被投诉人1:四川省隆昌市第二中学
地 址:四川省内江市隆昌市古湖街道道观坪121号
被投诉人2:四川梦意招标代理有限公司
地 址:隆昌市金鹅镇环城北路二段81号
四、基本情况
四川鑫汇荣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不服四川梦意招标代理有限公司对本项目作出的质疑答复向本机关提起投诉。本机关于2023年8月17日收到《投诉书》。投诉事项1:本项目未根据采购需求特点和法定适用情形选择采购方涉嫌滥用招标方式为特定供应商牟取中标输送利益。投诉事项2:采购文件未合理设置提供检测报告的相关要求,存在限制潜在供应商出具检测报告,存在指定性、倾向性条款,以其不合理条款排斥潜在投标人,对投标供应商实行差别待遇或者歧视待遇。投诉事项3:招标采购项目中,评审因素未与相应的商务条件和采购需求对应。经审查,四川鑫汇荣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的投诉书符合规定,本机关依法予以受理。
经查,本项目四川梦意招标代理有限公司于2023年7月27日在四川政府采购网发布磋商公告,于2023年8月9日在四川政府采购网发布了本项目结果公告。
五、处理依据及结果
在本项目投诉处理过程中,四川鑫汇荣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向本机关书面申请撤回投诉。 根据《政府采购质疑和投诉办法》(财政部令第94号)第三十条之规定,本机关决定如下:终止投诉处理。
隆昌市财政局
2023年8月3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