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项目编号:N5134372023000068(包五)
二、项目名称:雷波县2023-2024学年度学校食堂大宗食品和原辅材料采购项目
三、相关当事人:
投诉人:兴文恒源宏海供应链管理有限公司
住所:宜宾市兴文县古宋镇久庆村新石海药业1号仓库
被投诉人1:雷波县锦屏初级中学(联合釆购牵头人)
住所:四川省凉山彝族自治州雷波县金沙镇南堰社区5组
被投诉人2:四川国际招标有限责任公司
地址:中国(四川)自由贸易试验区成都市高新区天府四街66号]栋17层
相关供应商:井研县奇嘉商贸有限公司
住所: 四川省乐山市井研县研城镇幸福大道1号幸福海岸5幢1层36、37号
四、基本情况
项目开展情况:2023年6月19日,四川国际招标有限责任公司在四川省政府采购网发布本项目公开招标采购公告。2023年7月11日,四川国际招标有限责任公司组织本项目开标、评审。2023年7月14日,四川国际招标有限责任公司在四川政府采购网发布本项目结果公告。05包中标供应商为成都顶盛餐饮管理有限公司。2023年7月31日,四川国际招标有限责任公司在四川政府采购网发布本项目结果更正公告(第一次),原公告的合同包5中标供应商(第1候选人)更正为:井研县奇嘉商贸有限公司。截至2023年8月18日,本项目尚未签订政府采购合同。
投诉事项一:质疑答复人引用的法律依据和国库司答复情形不适用本项目。
投诉事项二:请质疑答复人正面回复我公司的质疑事项:顶盛公司获得“不应获得的分数”的原因到底是什么?是评审委员会乱评还是顶盛公司提供了虚假材料。不论何种原因,都应确定我公司为第一中标候选人或重新开展采购活动。
五、处理依据及结果。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三条和《政府采购质疑和投诉办法》第三十二条(二)规定,本机关决定:成交结果无效,责令重新开展采购活动;为保障采购当事人的合法权利和涉案采购活动的效率,满足采购人学生开学的需要,对成都顶盛餐饮管理有限公司提供虚假材料谋取中标的违法行为,本机关另案进一步调查处理。
雷波县财政局
2023年8月3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