青川县第一人民医院,四川协盈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四川中移通信技术工程有限公司,四川联创智达科技有限公司,四川九阵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四川卫宁软件有限公司,绵阳垚鑫顺科技有限公司,四川久远慧康科技有限公司:
本机关于2023年7月31日收到青川县第一人民医院关于《青川县第一人民医院业务综合楼建设项目—医疗设施设备采购(第二批)包三中标结果变更的情况说明》(青一医〔2023〕50号)及相关佐证资料,经审查,于2023年8月8日对该项目(包件三)中标供应商四川中移通信技术工程有限公司无故放弃中标项目进行立案调查,该案现已审查终结。
一、基本情况
2023年6月6日,四川协盈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在四川政府采购网上发布青川县第一人民医院业务综合楼建设项目—医疗设施设备采购(第二批)(项目编号:N5108222023000039)招标采购公告。
2023年6月28日,四川协盈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组织本项目(包件三)开标、评审。除四川联创智达科技有限公司外,四川中移通信技术工程有限公司、四川九阵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绵阳垚鑫顺科技有限公司、四川久远慧康科技有限公司均通过了资格性审查和符合性审查。经评审,四川中移通信技术工程有限公司、四川九阵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绵阳垚鑫顺科技有限公司分别被推荐为第一、第二、第三中标候选供应商。
2023年6月29日,四川协盈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在四川政府采购网上发布该项目(包件三)公招结果公告,公布四川中移通信技术工程有限公司为中标供应商。
2023年6月30日,四川协盈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发出该项目(包件三)中标通知书,四川中移通信技术工程有限公司于2023年7月17日领取。
2023年7月28日,四川协盈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在四川政府采购网上发布该项目(包件三)结果更正公告,公布因四川中移通信技术工程有限公司主动放弃中标,现顺延至第二中标候选供应商四川九阵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为中标供应商。
截至2023年8月29日,青川县第一人民医院与四川九阵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已于2023年8月24日签订政府采购合同。
二、处理决定
青川县第一人民医院的违法行为影响了该项目(包件三)采购公正,鉴于已确定中标供应商和签订政府采购合同但尚未履行,即使改正仍然影响合格成交中标候选供应商的产生,本项目没有合格的中标候选供应商。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第七十一条第一款第(三)项之规定,本机关决定:撤销合同,修改采购文件后重新开展政府采购活动。
如果相关政府采购当事人认为本决定侵犯了自身合法权益,可在本决定送达之日起60日内向青川县人民政府申请行政复议,或在本决定送达之日起6个月内向青川县人民法院提起行政诉讼。
青川县财政局
2023年8月2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