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项目编号:N5101292023000044
二、项目名称:课业簿印刷服务采购项目
三、相关当事人
投诉人:四川胜创商贸有限责任公司
地址:中江县南华镇普桥村4社1号
被投诉人1:大邑县公共资源交易服务中心(大邑县政府采购中心)
地址:大邑县桃源大道276号
被投诉人2:大邑县教育局
地址:四川省成都市大邑县晋原镇富民路北段1号
四、基本情况
投诉人不服被投诉人1于2023年7月11日就“课业簿印刷服务采购项目”(采购项目编号:N5101292023000044)作出的质疑答复,于2023年7月19日向本机关提起投诉,本机关已于2023年7月19日依法予以受理。本案现已审查终结。
投诉事项一:评标委员会修改或细化了采购文件确定的“质量管理方案和包装方案”评审程序、评审方法、评审因素和评审标准,违反《财政部关于进一步规范政府采购评审工作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2〕69号的规定。
投诉事项二:被投诉人并未向投诉人公布每个评审专家对投诉人的“质量管理方案、配送方案和包装方案”独立评审扣分依据及打分情况,违反了《政府采购法》的规定。
五、处理依据及结果
投诉人投诉事项部分成立。根据《政府采购质疑和投诉办法》(财政部令第94号)第三十二条第一款之规定,经认定成立的投诉事项不影响采购结果的,继续开展采购活动。
本机关决定:投诉事项部分成立,继续开展采购活动。
大邑县财政局
2023年8月2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