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项目编号:N5114242023000038
二、项目名称:丹棱县现代职业教育质量提升学生家具采购项目
三、相关当事人
投诉人:武侯区斯达沃商贸部
地 址:成都市武侯区永康路26号附5号
被投诉人1:丹棱县教育和体育局
地 址:齐乐镇北环路150号
被投诉人2:四川联扬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地 址:眉山市东坡区苏源路377号华陆·新天地5栋24楼1号
四、基本情况
武侯区斯达沃商贸部不服丹棱县教育和体育局于2023年8月1日就《丹棱县职业教育质量提升学生家具采购项目》(项目编号:N5114242023000038)作出的质疑答复,于2023年8月6日向本机关提起投诉,本机关已于2023年8月7日收到并依法予以受理。
投诉事项1:
五、处理结果及依据
根据《政府采购质疑和投诉办法》(财政部令第94号)第二十九条第二项规定,投诉事项1不成立,驳回投诉。
如果相关政府采购当事人认为本决定侵犯了自身合法权益,可在本决定送达之日起60日内向眉山市财政局或丹棱县人民政府申请行政复议,或在本决定送达之日起6个月内向人民法院提起行政诉讼。
丹棱县财政局
2023年8月2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