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项目编号:N5105012023000104
二、项目名称:泸州市疾病预防控制中心2023年物业管理服务项目
三、相关当事人:
投诉人:泸州市裕通物业管理有限公司
地 址:四川自贸区川南临港片区红星街道金带路46号29幢2单元3号
被投诉人:泸州市疾病预防控制中心
地 址:泸州市纳溪区东升街道汇元路88号
被投诉人:泸州市人民政府采购中心
地 址:泸州市江阳区酒城大道一段2号四、基本情况
项目开展情况:2023年6月1日,泸州市人民政府采购中心在四川政府采购网发布泸州市疾病预防控制中心2023年物业管理服务项目(采购项目编号:N5105012023000104)竞争性磋商公告。2023年6月13日,泸州市人民政府采购中心组织本项目磋商、评审。2023年6月16日,本项目发布结果公告。截至2023年8月18日,本项目未签订政府采购合同
投诉事项:根据2023年6月16日在四川政府采购网上《2023年物业管理务项目》(项目编号:N5105012023000104)的结果公告及附件显示的成交候选人及报价。我单位认为本项目前三名中标候选人的报价均未严格按照采购要求(报价要求,且为实质性要求)进行报应属于无效。但本次评审过程中,评审专家未严格按照采购文件要求进行评审认可了相关报价,评审结果对我单位合法利益构成了侵害。
五、处理依据及结果
根据《政府采购质疑和投诉办法》(财政部令第94号)第二十九条第(二)项之规定,我局决定:驳回投诉。
泸州市财政局
2022年8月1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