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充市财政局
投诉处理结果公告 ( 南财投处〔202 3 〕 24 号 )
一、项目编号: N5113012023000119
二、项目名称: 南充市农业农村局 兽医实验室全自动酶免工作站采购(二次) 采购 项目
三、相关当事人
投诉人: 成都杰丹贸易有限公司
地址: 成都市青羊区清江东路59号甲幢4层
被投诉人1: 四川川宏招标代理有限公司
地址: 南充市嘉陵区嘉陵大道北段南充创业小镇C座2楼
被投诉人2: 南充市农业农村局
地址:南充市顺庆区北湖路26号
相关供应商: 成都丰力源生物科技有限公司
地址:成都高新区剑南大道中段1537号2栋1单元7楼717号
四、基 本情况
成都杰丹贸易有限公司不服 四川川宏招标代理有限公司于2023年6月28日就 南充市农业农村局 兽医实验室全自动酶免工作站采购(二次) 采购 项目 (项目编号: N5113012023000119 )作出的质疑答复,于2023年6月15日向我局提起投诉,并于2023年7月3日向我局邮寄《投诉书》,我局于2023年7月6日收到《投诉书》。经审查,我局认为:该投诉书内容不符合《政府采购质疑和投诉办法》(财政部令第94号)第十八条之规定。 本机关于2023年7月13日向成都杰丹贸易有限公司发出《政府采购投诉补正通知书》, 成都杰丹贸易有限公司于2023年7月 19 日向本机关邮寄补正后的《投诉书》, 本机关于2023年7月21日收到, 经审查,该 《 投诉书 》 符合受理要求,本机关已于2023年7月21日依法予以受理。本案现已审查终结 。
投诉事项:成都丰力源生物科技有限公司提供虚假《中小企业声明函》谋取中标。
五、处理依据及结果
投诉事项不成立。根据《政府采购质疑和投诉办法》(财政部令第9 4号)第 二十九 条 第(二)项规定,本机关决定:驳回投诉 。
南充市 财政局
20 2 3 年 8 月 23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