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项目名称:宜宾市中心血站2023年献血纪念品采购项目(项目编号:N511501202300154)
二、相关当事人:
投诉人:四川威尔特科技有限公司
地 址:成都市金牛区金府路666号1栋29层2912号
被投诉人1:长沐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地 址: 宜宾市翠屏区滨江路西段86号
被投诉人2:宜宾市中心血站
地 址: 宜宾市南岸西区桂园路(公务员小区对面)
三、案件基本情况:
2023年5月22日,四川政府采购网发布“宜宾市中心血站2023年献血纪念品采购项目竞争性谈判采购公告”(项目编号:N5115012023000154)。采购预算金额:1500000元。2023年5月24日,该项目发布更正公告。2023年5月29日,投诉人四川威尔特科技有限公司向采购代理机构长沐项目管理有限公司提出书面质疑。2023年6月13日,向本机关提起投诉。另查明,案涉采购项目尚未签订政府采购合同。
投诉事项:投诉人四川威尔特科技有限公司称,案涉采购项目要求提供的样品存在不合理、不明确之处,属于违规递交样品,未给予供应商制作样品的必要时间,是以不合理的要求排挤其他供应商或不规范的采购文件使我司的合法权益受到了损害。本项目从公示到报名结束时间为(2023年5月23日至5月29日),项目2023年5月30日开标,报名的供应商难以及时准备定制款式的样品(外包装盒),并且项目没有说明样品的评审方法以及评审标准、是否需要随样品提交相关检测报告等,仅提出满足谈判文件技术参数及配置要求。
以上事实,有涉案项目《竞争性谈判文件》《质疑函》《质疑答复》《投诉书》《投诉答复通知书》《暂停采购活动通知书》,宜宾市中心血站和长沐项目管理有限公司提交的投诉答复、证据,以及送达回证等证据材料在案佐证。
四、处理结果及依据:
投诉人的投诉事项缺乏事实依据,不能成立。根据《政府采购质疑和投诉办法》(财政部令第94号)第二十九条(二)之规定,本机关决定:驳回投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