平武县财政局投诉处理结果公告(平财库采〔2023〕38号)

平武县 2023-08-24 00:00:00

一、项目编号:N5107272023000024

二、项目名称:2022年动物防疫物资采购项目

三、相关当事人

      投诉人:吉林和元生物工程股份有限公司

      地址:吉林省松原经济技术开发区创业大道1009号

      被投诉人1:四川同君招标代理有限责任公司

      地址:四川省绵阳市游仙区东原长岛6号楼商铺201-204

      被投诉人2:平武县农业农村局

      地址:平武县飞龙路东巷51号

四、基本情况

       该项目于2023年4月23日发布了采购公告,于2023年5月16日发布了废标(终止)公告;于2023年5月17日发布了(二次)采购公告,于2023年5月23日发布了(二次)废标(终止)公告;于2023年5月25日发布了(三次)采购公告,于2023年6月2日发布了中标(成交)公告。

      投诉事项1:评审结果中,以我公司未提供阴凉柜、冰柜、离心机型号,认为我公司是无效供应商,事实依据错误。

       投诉事项2:中标企业及有效的供应商不符合条件,不具备法定资格。

五、处理依据及结果

      投诉事项1不成立,投诉事项2部分成立。根据《政府采购质疑和投诉办法》(财政部令第94号)第三十二条第一款第(三)项之规定,本机关决定:撤销合同,责令重新开展采购活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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