投诉人:中仁城市运营服务(集团)有限公司
地址:重庆市江北区洋河一村78号平街25层
被投诉人:中交一公局建工集团有限公司
地址:泸州市江阳区未来大道二段68号1栋3楼
相关供应商:中电建(四川)城市运营管理有限公司
地址:四川省成都市锦江区一环路东四段8号江源大厦1幢五楼A座
投诉人中仁城市运营服务(集团)有限公司不服中交一公局建工集团有限公司于2023年6月12日就泸州市龙马潭区城乡环卫一体化2023-2026年度外包服务(采购项目编号:N5105042023000020,包号:采购包2)作出的质疑答复,于2023年6月14日向本局提起投诉,本局2023年6月14日经审查后依法予以受理。
一、投诉事项
经中国软件保护中心官网查询,中标供应商中电建(四川)城市运营管理有限公司无本采购项目招标文件第七章评标办法中企业资信要求的且合法有效的“环卫相关软件著作权证书”,中电建(四川)城市运营管理有限公司在其提交的投标文件中提供“山寨版”环卫相关软件著作权证书,涉嫌提供虚假材料谋取中标。
二、调查情况
针对投诉事项及其事实依据,本局依法向相关当事人送达《投诉答复通知书》及投诉书副本;依法向北京市中国智慧工程研究会邮寄《协助调查函》并收到《致泸州市龙马潭区财政局的复函》;依法向投诉人中仁城市运营服务(集团)有限公司送达《投诉人证据来源合法性说明通知书》并收到《关于龙马潭区财政局投诉人证据来源合法性说明通知书的复函》;依法调阅本项目招标文件、投标文件、评审等相关资料。现已审查终结。
三、处理结果
投诉事项成立。鉴于本项目已确定中标供应商但尚未签订政府采购合同,本局决定:根据《政府采购质疑和投诉办法》(财政部令第94号)第三十二条第二款之规定,认定中标结果无效,采购人依法在合格的中标候选人中另行确定中标供应商。针对中电建(四川)城市运营管理有限公司提供虚假材料谋取中标的行为另案进行处理。
如果相关政府采购当事人认为本决定侵犯了自身合法权益,可在本决定送达之日起60日内向泸州市龙马潭区人民政府申请行政复议,或在本决定送达之日起6个月内向泸州市龙马潭区人民法院提起行政诉讼。
泸州市龙马潭区财政局
2023年7月2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