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项目编号:N5120022023000050
二、项目名称:雁江区各中小学校2023年秋季-2026年春季义务教育阶段学生作业本集中代量采购项目
三、相关当事人:
投诉人:中江县科诚教学用品印刷厂
地址:中江县凯江镇继光大道中段1037号
被投诉人:资阳市雁江区教育和体育局
地址:资阳市雁江区正兴街209号
四、基本情况
中江县科诚教学用品印刷厂因不服四川省资阳市雁江区教育和体育局于2023年7月27日就“雁江区各中小学校2023年秋季-2026年春季义务教育阶段学生作业本集中代量采购项目(采购项目编号:N5120022023000050)”作出的质疑答复,于2023年8月1日向本机关提起投诉,本机关于2023年8月1日依法予以受理。本案现已审查终结。
投诉事项1:本次作业本以货物招标采购签订履行期限3年的合同。
投诉事项2:设置无关需求及提高采购货物标准。
五、处理依据及结果
投诉事项1成立,投诉事项2不成立,根据《政府采购质疑和投诉办法》(财政部令第94号)第三十一条(一)之规定,责令采购人修改采购文件,重新开展采购活动。
资阳市雁江区财政局
2023年8月2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