投诉处理决定书
绵财投诉处字〔2023〕第18号
一、项目编号:N5107012023000132
二、项目名称:2023年广播电视设备采购(二次)项目
三、相关当事人
投诉人:江西瑞之安信息科技有限公司
地址:江西省南昌市红谷滩区红谷滩万达广场A区A2办公楼-1615室
被投诉人1:绵阳市广播电视台
地址:四川省绵阳市九洲大道210号
被投诉人2:四川久安工程管理有限公司
地址:四川省绵阳市科创园区园艺街20号3号C301室
相关供应商:四川新顺成音视频科技有限公司
地址:四川省成都市武侯区长益路13号1栋2单元5层501号
四、基本情况
江西瑞之安信息科技有限公司不满意四川久安工程管理有限公司于2023年6月28日就绵阳广播电视台2023年广播电视设备采购(二次)项目(项目编号:N5107012023000132)作出的质疑答复,于2023年7月17日向本机关提起投诉,本机关已依法予以受理。本案现已审查终结。
投诉事项1:绵阳市广播电视台2023年广播电视设备采购(二次)中标(成交)结果公告中附件中未有小企业声明函。
投诉事项2:获取采购文件时间不足5个工作日,违法政府采购相关法律规定。
五、处理结果及依据
投诉事项1、2均不成立。根据《政府采购质疑和投诉办法》第二十九条第(二)项之规定,本机关决定:驳回投诉。
绵阳市财政局
2023年8月1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