投诉处理决定书
一、项目编号:N5107232023000040
二、项目名称:图书、教学仪器采购、录播室维修改造项目(包1)
三、相关当事人
投 诉 人:
地 址 :
委托代理人:
代理 机 构:
被 投 诉人:
地 址 :
四、基本情况
瑞昌初萌文化传媒有限公司不服四川鹏开招标代理有限公司于2023年7月13日就“图书、教学仪器采购、录播室维修改造项目(包1)”项目(采购项目编号:N5107232023000040)作出的质疑答复,于2023年7月19日向本机关提起投诉,本机关已于2023年7月19日依法予以受理。目前本案现已审查终结。
五、投诉事项
投诉事项:招标文件中指定了7家出版社开具授权证明是指定了供货商和品牌的行为,是法律法规严厉禁止的,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第二十条和《中华人民共和国财政部第87号令》第十七条,是通过以不合理的条件对供应商实行差别待遇或者歧视待遇。
六、处理依据及结果
综上:投诉人的投诉事项不成立。根据《政府采购质疑和投诉办法》(财政部令第94号)第二十九条第(二)项,驳回投诉人投诉。
盐亭县财政局
2023年8月1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