内江市市中区财政局政府采购投诉处理结果公告(内市区财采〔2023〕1436号)

市中区 2023-08-16 00:00:00

一、项目编号

N5110022023000047

二、项目名称

朝阳镇2023年农村公路日常养护市场化服务

三、相关当事人

投诉人:富顺县晟利劳务服务部

住所:自贡市富顺县富世镇钟秀长街中段共和建司集资楼54号(气象局对面)

被投诉人1:四川知行招标代理有限公司

住所:内江市东兴区万达中心212112—2115

被投诉人2:内江市市中区朝阳镇人民政府

住所:四川省内江市市中区朝阳镇张家场正街2

四、基本情况

富顺县晟利劳务服务部不服四川知行招标代理有限公司于202376日就朝阳镇2023年农村公路日常养护市场化服务(采购项目编号:N5110022023000047)作出的质疑答复,于2023714日向本机关提起投诉,本机关于2023717日收到邮寄投诉。

经审查,本机关于2023718日向富顺县晟利劳务服务部发出《政府采购投诉补正通知书》,要求补正准确的投诉人地址及具体、明确的投诉事项。720日,本机关收到补正材料。根据《政府采购质疑和投诉办法》(财政部令第94号)第二十一条第(四)项之规定,本机关已于2023720日依法予以受理。本案现已审查终结。

投诉事项

采购文件评分标准中的“项目方案(技术类评分因素)”以“脱离实际或存在不合理、不清晰、不完善等因素、不适用、凭空编造、方案中内容前后不一致、前后逻辑错误、内容缺失。”等没有明确判断标准的表述作为评审依据,属于采用综合评分法时评审标准中的分值设置未与评审因素的量化指标相对应。

投诉事项

二:

四川知行招标代理有限公司与采购人共同编制采购文件时未依法履职。

项目开展情况

2023629四川知行招标代理有限公司在四川政府采购网发布朝阳镇2023年农村公路日常养护市场化服务(采购项目编号:N5110022023000047竞争性磋商公告202377日,四川知行招标代理有限公司在四川政府采购网发布涉案项目采购更正公告(第一次)。2023714日,四川知行招标代理有限公司组织涉案项目评审活动2023717日,四川知行招标代理有限公司在四川政府采购网发布涉案项目中标(成交)结果公告截至目前,涉案项目暂未签订合同

五、处理依据及结果

根据《政府采购质疑和投诉办法》(财政部令第94号)第十一提出质疑的供应商应当是参与所质疑项目采购活动的供应商。潜在供应商已依法获取其可质疑的采购文件的,可以对该文件提出质疑……的规定,对采购文件提出质疑的供应商应当是依法获取了涉案项目采购文件的潜在供应商。富顺县晟利劳务服务部未依法获取涉案项目采购文件,不具备可以对该文件提出质疑的资格。因此,富顺县晟利劳务服务部未依法经过质疑不符合《政府采购质疑和投诉办法》(财政部令第94号)第十九条第二款第一项投诉人提起投诉应当符合下列条件:(一)提起投诉前已依法进行质疑法定受理条件

根据《政府采购质疑和投诉办法》(财政部令第94号)第二十九第一项投诉处理过程中,有下列情形之一的,财政部门应当驳回投诉:(一)受理后发现投诉不符合法定受理条件之规定,本机关决定驳回投诉

内江市市中区财政局

                                                                                 202381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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