遂宁市安居区财政局投诉处理结果公告(遂安财〔2023〕198号)

安居区 2023-08-14 00:00:00

一、项目编号:

N

5109042023000020

二、项目名称:

遂宁市安居区人民医院洗涤设备采购项目

三、相关当事人:

投诉人:

广州市伊耐净洗涤设备制造有限公司

地址:广州市白云区鹤龙街龙东路6号

被投诉人1:

遂宁市安居区人民医院

地址:遂宁市安居区梧桐南路140号

被投诉人2:

四川斐梵领耀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地址:遂宁市经开区象山路象山小区三期商业楼11号门面3楼

中标供应商:

四川飞洁科技发展有限公司

地址:大英县工业集中发展区席家沟

四、基本情况:

202372广州市伊耐净洗涤设备制造有限公司因不四川斐梵领耀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遂宁市安居区人民医院洗涤设备采购项目(采购项目编号:

N

5109042023000020)作出的质疑答复202374向本机关提起投诉经审查,符合投诉受理要求,本机202374依法受理202376日向被投诉人1发送《投诉答复通知书》、《暂停采购活动通知书》及投诉书副本,202376日向被投诉人2发送《投诉答复通知书》及投诉书副本,202376日向中标供应商四川飞洁科技发展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为:四川飞洁)发送《投诉答复通知书》及投诉书副本,2023712日收到被投诉人1《关于洗涤设备采购项目投诉的情况报告》,2023714日收到被投诉人2《关于政府采购投诉事项的情况说明》《投标文件》及评审资料,2023714日收到四川飞洁《投诉答复情况说明》;2023728日本机关分别向成都市郫都区经信局、大英县经科局发送《协助调查函》,202384日收到大英县经科局《协助调查函复函》。本项目尚未签订采购合同,已暂停采购活动,本案现已审查终结

五、投诉事项:

投诉事项

1

从公告的中小企业声明函内容证明,中标供应商的中小企业声明函中,100m³等离子空气消毒机产品承诺响应的制造商是老肯医疗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为:老肯医疗),自承诺响应从业人员为400人,营业收入为32605万元,资产总额为70574.3万元,属于中型企业;从中标供应商自响应承诺证明,中型企业不符合本项目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的资格条件;根据《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财库〔2020〕46号)、(财库〔2022〕19号)和四川省规定的中小企业有关政策,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是指专门面向小型微型企业采购,不是面向中型企业;所以中标供应商完全不符合资格条件,应评为无效标,且中标完全无效,并说明本项目是错误和虚假制定供应商的评审结果。

投诉事项

2

从公告的中小企业声明函和经国家企业信用档案证明和证实;中标供应商中小企业声明函“100m³等离子空气消毒机”中标产品,虚假响应老肯医疗为中型企业,从而提供虚假材料谋取中标。从公告的中小企业声明函证明,中标供应商已得到了本项目专门面向小微企业采购的资格评审,这是虚假承诺谋取中标的响应事实。完全不符合资格条件并中标供应商提供虚假材料谋取中标成立,中标应无效并应处罚,和列入政府采购黑名单记录。

投诉事项3:

不锈钢单星盆台(含水嘴)产品,其中水嘴产品是国家规定的强制采购范围,而该产品的制造商是四川飞洁,经中国政府采购网节能产品查询,该公司无水嘴节能产品证书,所以中标供应商完全不符合资格条件,应评为有效供应商不足三家应废标,且中标完全无效,并可证明本项目是虚假指定供应商的评审结果。

投诉事项4:

在评审现场,本项目采购人和代理公司及评审专家组以“未响应政府采购合同实质性条款,未响应强采相关证明”的理由将我司评为无效标,是错误的。我司在其他响应投标文件中,已提供承诺函第280-281页、技术应答表第18-32页,▲针对本项目商务要求承诺函第104-105页,商务应答表第282-284页;已承诺响应政府采购合同实质性条款和强采承诺及商务条款的响应和承诺。所以此项目评审过程不是公平公正公开和没有独立的评审,是排除和限制公平竞争供应商的评审结果;证明评审专家组根本没独立评审,是操控指定供应商中标的结果。

投诉事项5:

中标供应商和2家围标供应商存在“未响应政府采购合同实质性条款,未响应强采相关证明”,并无单独响应商务条款和承诺,应评为无效标。

投诉事项6:

从公告的中小企业声明函证明;“100m³等离子空气消毒机”投标产品响应的制造商是老肯医疗;其中声明的数据为从业人员400人,营业收入为32605.0万元,资产总额为70574.3万元,属中型企业,是虚假承诺;经国家企业信用档案证实,老肯医疗2022年从业人员为379人,从公告的中小企业声明函中的400人是不对应的,构成了虚假承诺;根据《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2020〕46号第二十条规定供应商按照本办法规定提供声明函内容不实的,属于提供虚假材料谋取中标、成交,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等国家有关规定追究相应责任。而本项目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中标无效。

投诉事项7:

从公告的中小企业声明函证明;“全自动洗脱机(1)、全自动洗脱机(2)、全自动烘干机、整理台、不锈钢布草车、四层货架、不锈钢单星盆台(含水嘴)、绒毛收集器”投标产品响应的制造商是四川飞洁;其中声明的数据为从业人员13人,营业收入1096.4822万元,资产总额为:763.3877万元,属小型企业;根据工信部联企业[2011]300号中小企业划型标准规定是错误的响应,从业人员13人,应是微型企业;所以中标供应商中小企业声明函响应错误,不能构成提供有效的中小企业声明函;根据招标文件和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和财库〔2020〕46号的规定,没有有效提供正确的中小企业声明函,不能享受中小企业评审。而本项目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中标无效。

投诉事项8:

本项目招标文件采购人和代理公司未完全明确落实小微企业预留份额,即本项目没有完全落实根据国家和四川省规定的中小企业有关政策,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是指专门面向小型微型企业采购,不是面向中大型企业采购;所以本项目应作废标处理。

六、处理依据及结果:

投诉人投诉事项1-8均不成立,根据《政府采购质疑和投诉办法》(财政部令第94号)第二十九条第(二)项规定,本机关决定:驳回投诉。

                        遂宁市安居区财政局

                          2023年8月1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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