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项目编号:
二、项目名称:
三、相关当事人
投诉人:重庆拓前科技有限公司
地址:重庆市九龙坡区石桥铺石杨路17号
被投诉人:广安市政府采购中心
地址:四川省广安市广安区河堰路170号
四、基本情况
本项目于2023年3月6日在四川政府采购网发布公开招标公告,预算金额771.63万元。2023年6月5日发布中标结果更正公告,关于原中标供应商重庆拓前科技有限公司的质疑成立且影响中标结果,取消重庆拓前科技有限公司的成交中标资格,本项目重新开展采购活动。
投诉事项:1.广安市政府采购中心基于巴蜀云信息技术(广安)有限公司质疑事项作出的质疑回复,取消重庆拓前科技有限公司(投诉人)的中标资格不符合招标文件及相关法律法规要求;2.重庆拓前科技有限公司称其不应被认定为无效响应,而是应扣除相应得分确定其为中标供应商。
五、处理依据及结果
投诉人的投诉事项1、2缺乏事实依据,投诉事项不成立,根据《政府采购质疑和投诉办法》(财政部令第94号)第二十九条第二项的规定,本机关予以驳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