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项目编号:N5103032023000031
二、项目名称:空调项目
三、相关当事人:
投 诉人:
地址:成都市金牛区一环路北四段102号办公楼4楼
被投诉人1:
地址:贡井街天池路3组48号
被投诉人2:
地址:贡井区南环路庞大集团川南汽贸城
四、基本情况
四川省浦田科技有限公司不服自贡市贡井区蓆草田小学就空调项目(项目编号:N5103032023000031)作出的质疑答复,于2023年7月10日向本机关提起投诉。本机关于2023年7月11日收到,并依法予以受理。本案现已审查终结。
投 诉事项
采购文件“第三章3.3技术参数及要求”项下各规格空调“制冷量和制热量、制冷功率和制热功率”参数设置缺乏规范性、科学性、合理性,具有明显的排他性。违背了政府采购法所要求的所设技术参数应当与实际需求相关和政府采购公平、公正、充分竞争的原则。
投诉事项2
采购文件“第三章3.3技术参数及要求”项下“2p柜式空调室内机噪音(高风档)≤38dB(A)和3p柜式空调室内机噪音(高风档)≤42dB(A)”参数设置缺乏规范性、科学性、合理性,具有明显的排他性。违背了政府采购法所要求的所设技术参数应当与实际需求相关和政府采购公平、公正、充分竞争的原则。
投诉事项3
采购文件“第三章3.3技术参数及要求”项下各规格空调“循环风量”参数设置缺乏规范性、科学性、合理性,具有明显的排他性。违背了政府采购法所要求的所设技术参数应当与实际需求相关和政府采购公平、公正、充分竞争的原则。
五、处理依据及结果
鉴于投诉事项3成立,且本项目已经终止后重新开展采购活动,不影响采购结果,根据《政府采购质疑和投诉办法》(财政部令第94号)第三十一条规定,本机关决定:继续开展采购活动。
自贡市贡井区财政局
2023年8月1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