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项目编号:N5101052023000092
二、项目名称:青羊区2023年应急物资采购项目
三、相关当事人
投诉人:四川胜安安防设备有限责任公司
地 址:成都市武侯区盛隆街9号中日会馆309
被投诉人1:成都市青羊区发展和改革局
地 址:成都市西华门街19号
被投诉人2: 四川汇百川招标代理有限公司
地 址:四川省成都市金牛区二环路西三段213号宏源大厦B座7楼
四、基本情况
四川胜安安防设备有限责任公司不服被四川汇百川招标代理有限公司于2023年6月20日就“青羊区2023年应急物资采购项目”(采购项目编号:N5101052023000092)作出的质疑答复,于2023年6月29日向本机关提起投诉,本机关于2023年6月30日依法予以受理。本案现已审查终结。
投诉事项一:就本项目“棉帐篷”这一采购标的,不应仅将“MZ/T 011.2-2010:12㎡救灾专用单帐篷执行标准”作为实质性要求,还应当将“MZ/T 011.4-2010:12㎡救灾专用棉帐篷执行标准”作为实质性要求。
投诉事项二:采购文件将“多功能升降工作灯”、“便携式微型防爆头灯”、“移动泛光灯”等产品的尺寸及重量要求的偏差值设置为“±2%”这一特殊数值,构成差别待遇或者歧视待遇。
五、处理依据及结果
根据《政府采购质疑和投诉办法》(财政部令第94号)第三十一条第(一)项之规定,经认定成立的投诉事项影响或者可能影响采购结果,未确定中标或者成交供应商的,责令重新开展采购活动。本机关决定:投诉事项均成立,责令重新开展采购活动。
成都市青羊区财政局
2023年8月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