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充市财政局
投诉处理结果公告 ( 南财投处〔202 3 〕 18 号 )
一、项目编号: N5113012023000127
二、项目名称: 南充市公安局交通警察支队2022年事故预防、执勤执法装备政府采购项目
三、相关当事人
投诉人: 四川威尔特科技有限公司
地址: 成都市金牛区金府路666号1栋29层2912号
被投诉人1:四川晟兴达招标代理有限公司
地址:南充市高坪区江东中路7段1号天来写字楼20层5号
被投诉人2:南充市公安局交通警察支队
地址:四川省南充市顺庆区马市铺路139号
四、基 本情况
四川威尔特科技有限公司不服四川晟兴达招标代理有限公司于2023年6月14日就南充市公安局交通警察支队2022年事故预防、执勤执法装备政府采购项目(项目编号:N5113012023000127)作出的质疑答复,于2023年6月19日向本机关邮寄《投诉书》,本机关于2023年6月19日收到,投诉书内容不符合《政府采购质疑和投诉办法》(财政部令第94号)第十八条之规定。本机关于2023年6月25日向四川威尔特科技有限公司发出《政府采购投诉补正通知书》,四川威尔特科技有限公司于2023年6月28日向本机关邮寄补正后的《投诉书》。本机关于2023年6月28日收到,经审查,该投诉书符合受理要求,本机关已于2023年6月28日依法予以受理
投诉事项:采购文件第三章谈判项目技术、服务、商务及其他要求33、技术参数及要求;要求提供智能声光预警系统计算机软件著作权登记证书复印件。此采购需求指标存在指定或变相指定特定供应商。属于以不合理的条件对供应商实行差别待遇或者歧视待遇 。
五、处理依据及结果
投诉事项成立,可能影响采购结果,鉴于该项目尚未签订政府采购合同,根据《政府采购质疑和投诉办法》(财政部令第94号)第三十一条第(二)项规定,本机关决定:成交结果无效,责令重新开展采购活动 。
南充市 财政局
20 2 3 年 8 月 2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