投诉人:
地址:成都市武侯区少陵路245号1层217号
被投诉人1:
地址:自贡市自流井区新街同兴路505号综合楼
被投诉人2:
地址:四川省自贡市自流井区汇高路169号高峰乡政府大楼内
四川泰鸿达建筑工程有限公司不服自贡市自流井区政府采购中心就自贡市自流井区胜利一库除险加固工程(项目编号:N5103022023000022)作出的质疑答复,于2023年6月16日向本机关提起投诉,本机关于2023年6月18日收到。本机关依法于2023年6月25日向四川泰鸿达建筑工程有限公司发送《政府采购投诉补正通知书》,四川泰鸿达建筑工程有限公司于2023年6月26日向本机关寄送补正材料。本机关于2023年6月27日收到,并依法予以受理。本案现已审查终结。
投诉事项:
成交单位中锐铮锋建设集团有限公司的项目经理冉文霞(执业证书信息:川2512015201601151)同时在两个建设工程项目上担任施工单位项目经理,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建设部令第153号《注册建造师管理规定》第三章第二十一条,注册建造师不得同时在两个及两个以上的建设工程项目上担任施工单位项目负责人。
投诉人称:
中锐铮锋建设集团有限公司提供的更换项目经理证明材料中并未提供业主单位联系方式,自贡市自流井区政府采购中心应该就此证明材料真实性进行核查,包括不限于通过该项目业主单位进行核实换人真实性,以及要求中锐铮锋建设集团有限公司提供陈龙在该项目更换项目经理的个人原因理由证明材料,质疑答复中“核查情况”并不能证明提供的更换项目经理证明材料的真实性。我公司认为中锐铮锋建设集团有限公司更换项目经理证明材料理由不充分。
被投诉人1答复称:
截至2023年7月3日,本项目尚未与成交供应商签订合同。
代理机构不是监管部门,没有调查取证的权力。成交供应商中锐铮锋建设集团有限公司针对质疑事项进行了回复,并提供了原中标项目已更换项目经理的证明材料,证明材料中说明了更换项目经理的原因、有申请更换项目经理的时间、有业主单位的手写签字同意的意见、盖有业主单位公章。虽然没有业主单位的联系方式,但依据《注册建造师执业管理办法》第十条的规定,项目在施工期间经发包方同意后可以更换项目负责人。更换项目经理的文件并没有将业主单位的联系方式作为必须要件,也没有规定一个固定格式说必须要有哪些要件,故我中心无法判定这份更换项目经理的证明材料是明显的虚假材料。另外,自流井区水务局在质疑处理期间也曾多次通过电话和函件方式与曲麻莱县发改局联系,但在质疑答复的最后期限均未得到对方明确答复,已尽到了尽力核实的义务。
被投诉人2答复称:
截至2023年7月3日,本项目尚未与成交供应商签订政府采购合同。
我局于2023年6月1日收到质疑人的书面质疑函,于2023年6月2日下午通过QQ邮件形式,将《关于协助调查中锐铮锋建设集团有限公司项目经理任职的函》(自井水函〔2023〕7号)发往青海省玉树州曲麻莱县发展和改革局工作人员邮箱,向对方求证“黄河流域干流区曲麻莱县三河水环境综合治理(一期)建设项目标段五”项目是否为在建项目以及施工单位现在的项目经理任职情况。期间,我局多次与曲麻莱县发展和改革局电话联系,协商以正式文件方式回复我局事宜,并将工作进展情况及时与区采购中心沟通反馈。截止目前,仍未收到曲麻莱县发展和改革局的回复函。
中锐铮锋建设集团有限公司答复称:
截至2023年7月4日,本项目尚未签订施工合同。
我公司入库政府采购一体化平台时,人员录入按我单位注册的项目经理、专业及对应的安B证信息分别进行录入。一旦我公司项目抽取入围,我公司拟任该项目的项目经理是不能再次参与其他项目的抽取。接下来我们与其他入围该项目的公司一起参与竞争性磋商,若我公司有幸中标,拟任项目经理是不能参与其他项目的抽取。直到该项目完工,上传竣工验收报告,项目经理才能解锁,之后我们公司该项目经理才能参与政府采购一体化平台其他项目的抽取工作。所以我们认为政府采购一体化平台设置是非常合理的,一旦人员有在建,系统里参加该项目的项目经理已经被锁定,是不能参与其他项目的抽取工作。我公司认为项目经理在政府采购一体化平台系统里面是不存在在建的,所有流程是符合政府采购一体化平台整个工作流程。
经审查查明:
自贡市自流井区政府采购中心在四川省政府采购一体化平台随机抽取中锐铮锋建设集团有限公司、四川泰鸿达建筑工程有限公司等9家供应商就自贡市自流井区胜利一库除险加固工程(项目编号:N5103022023000022)进行竞争性谈判。
本项目竞争性谈判文件规定:“第一章 竞争性谈判邀请……四、邀请供应商:本次采购采取供应商随机抽取邀请谈判的供应商。通过省级以上财政部门建立的供应商库中随机抽取供应商。根据《注册建造师管理规定》关于‘注册建造师不得同时在两个及两个以上的建设工程项目上担任施工单位项目负责人’的要求,供应商在编制资格预审申请文件时,需从四川省政府采购一体化平台(以下简称‘采购一体化平台’)供应商库中选择本单位没有在建项目的项目经理(负责人)作为拟派本项目的项目经理(负责人)。供应商在参加后续采购活动、合同履约过程中,拟派项目经理(负责人)未解除与本项目的绑定关系前,供应商不得再将其作为其他项目的项目经理(负责人)……”
“第二章 供应商须知……2.7纪律要求……2.7.2供应商不得具有的情形(实质性要求) 供应商参加谈判不得有下列情形:一、有下列情形之一的,视为供应商串通响应……二、提供虚假材料谋取成交;三、采取不正当手段诋毁、排挤其他供应商;……十二、拒绝有关部门的监督检查或者向监督检查部门提供虚假情况;十三、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禁止情形。供应商有上述情形的,按照规定追究法律责任,具有前述一至十一条情形之一的,其响应文件无效,或取消被确认为成交供应商的资格或认定成交无效……”
“第五章 谈判办法……5.3评审程序……5.3.4谈判……六、经最终谈判后,响应文件仍有下列情况之一的,应按照无效响应文件处理:(1)响应文件仍不能实质响应谈判文件的实质性要求的;(2)响应文件中仍有谈判文件规定的其他无效响应情形的……”
2023年5月31日,自贡市自流井区政府采购中心组织本项目谈判、评审。四川九歌佳业建筑工程有限公司、四川啸林建设工程有限公司、四川泰鸿达建筑工程有限公司、四川同竣州建筑工程有限公司、中锐铮锋建设集团有限公司、四川木哮建筑工程有限公司、四川云舍建筑工程有限公司、湖南欣盛建设有限公司、承德北方水利水电工程有限公司等9家供应商提交了响应文件。其中,中锐铮锋建设集团有限公司在响应文件中提交了《项目管理机构人员表》,显示项目经理为冉文霞,证书名称为二级建造师,证书编号是川2512015201601151,证书专业是水利水电工程。
经评审,中锐铮锋建设集团有限公司、四川泰鸿达建筑工程有限公司、四川同竣州建筑工程有限公司分别被推荐为第一成交候选人、第二成交候选人、第三成交候选人。
2023年5月31日,自贡市自流井区政府采购中心在四川政府采购网上发布本项目结果公告,公布中锐铮锋建设集团有限公司为成交供应商。
2023年6月1日,四川泰鸿达建筑工程有限公司向自贡市自流井区政府采购中心提起书面质疑,质疑成交单位中锐铮锋建设集团有限公司的项目经理冉文霞同时在两个建设工程项目上担任施工单位项目经理,违反了法律规定。
2023年6月5日,中锐铮锋建设集团有限公司向自贡市自流井区政府采购中心提交《关于采购项目成交结果质疑情况的回复》,称冉文霞因不适应高海拔地区环境,已申请将项目经理更换成李建,并提供了《变更项目经理申请》。
2023年6月12日,自贡市自流井区政府采购中心作出质疑答复,认为质疑事项不成立。
截至2023年7月4日,本项目尚未签订政府采购合同。
另查明:
1.经查询青海省公共资源交易网官网(网址:http://www.qhdzzbfw.gov.cn),黄河流域干流区曲麻莱县三河水环境综合治理(一期)建设项目标段五(招标编号:E6301000076040939001005)于2023年2月6日发布中标结果公告,招标人为曲麻莱县发展和改革局,中标候选人为中锐铮锋建设集团有限公司,项目经理为冉文霞,证书编号为川2512015201601151。工期为247天。
2.《注册建造师管理规定》第二十一条第二款规定,注册建造师不得同时在两个及两个以上的建设工程项目上担任施工单位项目负责人。第三十条规定,注册建造师违法从事相关活动的,违法行为发生地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住房城乡建设主管部门或者其他有关部门应当依法查处,并将违法事实、处理结果告知注册机关;依法应当撤销注册的,应当将违法事实、处理建议及有关材料报注册机关。
以上事实,有本项目结果公告、谈判文件、评审资料,投诉人投诉书及佐证材料,本机关《政府采购投诉补正通知书》《投诉答复通知书》《暂停采购活动通知书》《协助调查函》《投诉人举证通知书》《调查取证通知书》,自贡市自流井区水务局《关于胜利一库除险加固工程投诉事项的情况说明》,自贡市自流井区政府采购中心《关于自贡市自流井区胜利一库除险加固工程采购项目的投诉答复》及相关材料,中锐铮锋建设集团有限公司《回复函》,《注册建造师管理规定》,青海省公共资源交易网官网截图等材料在案佐证。
本机关认为:
《政府采购质疑和投诉办法》(财政部令第94号)第二十三条规定,财政部门处理投诉事项原则上采用书面审查的方式。财政部门认为有必要时,可以进行调查取证。财政部门可以根据法律、法规规定或者职责权限,委托相关单位或者第三方开展调查取证。第二十五条规定,应当由投诉人承担举证责任的投诉事项,投诉人未提供相关证据、依据和其他有关材料的,视为该投诉事项不成立;被投诉人未按照投诉答复通知书要求提交相关证据、依据和其他有关材料的,视同其放弃说明权利,依法承担不利后果。
投诉人称中锐铮锋建设集团有限公司的拟派项目经理冉文霞(证书编号:川2512015201601151)同时在两个建设工程项目上担任施工单位项目经理,并提供了青海省公共资源交易网官网截图予以证明。中锐铮锋建设集团有限公司在质疑阶段向自贡市自流井区政府采购中心提交《关于采购项目成交结果质疑情况的回复》,并提供了《变更项目经理申请》,称其已申请将黄河流域干流区曲麻莱县三河水环境综合治理(一期)建设项目标段五(招标编号:E6301000076040939001005)的项目经理由冉文霞(证书编号:川2512015201601151)变更为李建。本机关向曲麻莱县发展和改革局去函调查,截至本投诉处理决定书出具之日,尚未收到曲麻莱县发展和改革局回函。因此,现有证据不足以证明中锐铮锋建设集团有限公司的拟派项目经理冉文霞(证书编号为川2512015201601151)在参与本项目谈判活动时,同时在黄河流域干流区曲麻莱县三河水环境综合治理(一期)建设项目标段五(招标编号:E6301000076040939001005)担任项目经理。投诉事项缺乏事实依据,不成立。
鉴于投诉事项缺乏事实依据,不成立,根据《政府采购质疑和投诉办法》(财政部令第94号)第二十九条第二项之规定,本机关决定:驳回投诉。
如果相关政府采购当事人认为本决定侵犯了自身合法权益,可在本决定送达之日起60日内向自贡市自流井区人民政府申请行政复议,或在本决定送达之日起6个月内向人民法院提起行政诉讼。
自贡市自流井区财政局
2023年8月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