西昌市财政局政府采购投诉处理决定书(西财采〔2023〕处字第21号)

西昌市 2023-08-04 00:00:00

一、项目编号:N5134012023000127

二、项目名称:西昌市智慧教育建设服务采购项目

三、相关当事人

投诉人:中国电信股份有限公司凉山分公司

住所:四川省凉山州西昌市航天大道5号电信枢纽大楼

被投诉人1:西昌市教育和体育局

住所:四川省凉山彝族自治州西昌市什字街57号

被投诉人2:西昌市政府采购中心

住所:西昌市航天大道一段西昌保安金融大厦六楼西昌市公共资源交易服务中心

相关供应商:联通数字科技有限公司

住所:北京市西城区西单北大街133号

四、基本情况

中国电信股份有限公司凉山分公司不服西昌市政府采购中心于2023年6月14日就“西昌市智慧教育建设服务采购项目”(采购项目编号:N5134012023000127)作出的质疑答复,于2023年7月9日向本局提起投诉,本局已于2023年7月9日依法予以受理。本案现已审查终结。

投诉事项1:本项目综合评分明细表履约能力评分标准具有明显的特定倾向性和排他性。

投诉事项2:本项目综合评分明细表、系统演示评分标准要求,需做真实系统演示,具有明显的特定倾向性和排他性。

投诉事项3:本项目招标文中要求 “供应商所投大数据中心云资源的制造厂家具有中国信息通信研究院颁发的以下可信云认证证书”,以不合理的条件对供应商实行差别待遇或者歧视待遇。

本项目2023年5月26日在四川政府采购网发布招标公告,采购代理机构西昌市政府采购中心2023年6月16日组织了本项目开标、评标活动,提交投标响应文件的供应商共9家,通过符合性审查的供应商有6家。2023年6月19日,西昌市政府采购中心发布本项目中标结果公告,联通数字科技有限公司为中标供应商,中标金额为86,296,200.00元。本项目尚未签订政府采购合同,本局受理投诉后暂停了本项目采购活动。

五、处理依据及结果

       鉴于投诉事项一不符合受理条件,投诉事项二缺乏事实依据,投诉事项不成立,本局决定:根据《政府采购质疑和投诉办法》(财政部令第94号)第二十九条第(一)(二)项,驳回投诉人投诉事项一、二;鉴于投诉事项三成立,不影响采购结果本局决定:根据《政府采购质疑和投诉办法》(财政部令第94号)第三十一条第(一)款,成立的投诉事项不影响采购结果,继续开展采购活动。                                  

  西昌市财政局

                                                     2023年8月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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