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政府采购信息发布管理办法》(财政部令第101号)相关规定,现将本机关对代市中学前锋校区多媒体教学及信息化办公装备第三批采购项目(采购项目编号:N5116032023000023,以下简称“本项目”)作出的投诉处理决定公告如下:
一、相关当事人名称
投诉人
地址:南充市顺庆区舞凤街道清源南路38号瑞丰花园2号楼
被投诉人:
地址:
采购人
二、基本情况
成都雅士来文化传媒有限公司不服四川省广安代市中学校于2023年6月25日就代市中学前锋校区多媒体教学及信息化办公装备第三批采购项目(采购项目编号:N5116032023000023)作出的质疑答复,于2023年7月4日向本机关提起投诉,本机关于2023年7月4日依法予以受理。
本项目发布采购信息日期:
投诉事项:
1.询价文件实质性要求中厂家的售后服务经过CCCS钻石五星认证,属于以其他不合理条件限制或者排斥潜在供应商;2.询价文件的采购项目技术、服务、商务及其他要求“超五类线缆”技术参数与性能指标存在要求供应商提供指定机构出具试验报告的情形,属于以其他不合理条件限制或者排斥潜在供应商。
三、处理结果
投诉处理期间,成都雅士来文化传媒有限公司于2023年7月7日向本机关书面申请撤回投诉。根据《政府采购质疑和投诉办法》第三十条之规定,政府采购投诉处理程序终止。
广安市前锋区财政局
2023年7月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