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项目编号:N5101212023000082
二、项目名称:金堂县第二人民医院后勤社会化综合服务采购项目
三、相关当事人
投诉人:富顺县晟利劳务服务部
地址:自贡市富顺县富世镇钟秀长街中段共和建司集资楼4单元
被投诉人1:中金招标有限责任公司
地址:成都市高新区天晖路晶科1号20楼
被投诉人2:金堂县第二人民医院
地 址:四川省成都市金堂县淮口街道淮白路275号
四、基本情况
本项目于2023年6月12日发布采购公告,2023年6月13日发布更正公告,2023年6月27日发布结果公告,中标人为成都瀚域城市管理服务有限公司。截止2023年6月27日本项目未签订政府采购合同。本项目已暂停采购活动。
投诉事项1:本次政府采购活动中,金堂县第二人民医院将含有物业管理范围内的(保洁)服务交由社会代理机构代理。
投诉事项2:采购文件评分表中的项目实施要求、应急措施要求不明确,违反了《政府采购需求管理办法》第九条的规定。
五、处理依据及结果
综上,投诉事项2缺乏相应的事实依据,不成立,根据《政府采购质疑和投诉办法》(财政部令第94号)第二十九条第(二)项之规定,驳回投诉。投诉人投诉事项1成立,经认定成立的投诉事项影响或者可能影响采购结果,本项目已确定中标供应商,但尚未签订政府采购合同,根据《政府采购质疑和投诉办法》(财政部令第94号)第三十二条第一款第(二)项之规定,决定如下:责令重新开展采购活动。责令采购人就未委托集中采购机构事项集中采购的问题限期整改。
金堂县财政局
2023年7月2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