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项目编号:62023051010694849
二、项目名称:中共成都市委党校台式计算机政府采购项目(下称本项目)
三、相关当事人
投诉人:成都德特尔科技有限公司
地址:成都市锦江区锦水街5号
被投诉人1:中共成都市委党校(下称采购人)
地址:龙泉驿区大面街道驿都西路1492号
被投诉人2:成都市政府采购中心(下称采购代理机构)
地址:成都市天府大道北段966号(天府国际金融中心7号楼519室)
四、基本情况
投诉人因不满意采购代理机构对本项目作出的质疑答复向本机关提起投诉。本机关于2023年6月14日收到投诉人的《投诉书》。投诉事项为:采购人发布结果变更终止公告之行为违反《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相关规定。经审查,投诉人的投诉书符合规定,本机关依法予以受理。
经查,本项目为根据《成都市电子卖场(集采专区)实施方案(政府集中采购项目适用)》(成公资发〔2021〕74号,下称《实施方案》)在政府采购云平台以竞价方式实施采购的集中采购项目,采购人于2023年5月10日在政府采购云平台发布本项目竞价公告,包括投诉人在内的6家供应商进行了报价,2023年5月23日发布向本项目竞价成交公告,成交供应商为成都德特尔科技有限公司。采购人于2023年5月26日发布了本项目结果变更终止公告,终止原因为“竞价失败”。
五、处理依据及结果
本机关认为,实施本项目所依据的《实施方案》及政府采购云平台存在不符合政府采购相关法律法规之规定的情形,影响了本项目的公平公正,本机关不再对投诉事项进行具体审查。根据《政府采购法》第三十六条“在招标采购中,出现下列情形之一的,应予废标: ……(二)出现影响采购公正的违法、违规行为的”之规定,本机关作出以下决定:责令采购人重新开展采购活动。
对于《实施方案》存在不符合政府采购相关法律法规之规定的情形以及政府采购云平台在执行过程中存在的问题,责令成都市政府采购中心限期整改。
成都市财政局
2023年7月2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