芦山县财政局投诉处理结果公示

芦山县 2023-07-27 00:00:00

一、项目编号:N5118262023000017

二、项目名称:芦山县城市智慧管理项目一标段

三、相关当事人

投诉人:成都众力致远科技有限公司

住所:成都市武侯区星狮路81842单元8801

被投诉人1:芦山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地址:芦山县迎宾大道

被投诉人1:四川华景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地址:成都金牛高新技术产业园区金周路59533310

相关当事人:四川云起老和科技有限公司  

住所: 中国(四川)自由贸易试验区成都高新区交子大道38321单元1708-10号  

四、基本情况

成都众力致远科技有限公司不服芦山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四川华景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于202365日就芦山县城市智慧管理项目一标段(采购项目编号:N5118262023000017)作出的质疑答复,于2023614日向本机关提起投诉,本机关于2023614日收到,并于2023615日依法予以受理。本案现已审查终结。

投诉事项:投诉人主要认为:据<投诉书副本>内容,5.6.2评分标准中,第四项“综合实力”中“软件著作权证书中应包含关键字:①“数字孪生”②“物联网集成”③“能源负荷预测及三相不平衡”④“企业管理系统”⑤“安防消防联动”⑥“消防生态环境联动”⑦“智慧园区管理平台”。投诉人称:怀疑这次招标文件具有明显的排他性、唯一性、指向性,缺乏公正性、竞争性。

五、处理依据及结果

投诉事项不成立,根据《政府采购质疑和投诉办法》(财政部令第94号)第二十九条第二项规定,本机关决定:驳回投诉。

芦山县财政局

2023725

广告
意见反馈
反馈类型:
问题描述:
0/500
联系方式:
0/30
提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