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项目编号:N5132112023000208
二、项目名称:阿坝州数字化建设项目
三、相关当事人
投诉人:四川宜江顺科技有限公司
地 址:四川省宜宾市江安县江安镇西外街学府家园二号楼
被投诉人1:阿坝藏族羌族自治州农业农村局
地 址:四川省阿坝州马尔康市团结街41号
被投诉人2:四川宣众招投标咨询有限公司
地 址:四川省成都市金牛区蜀西路9号丰德羊西中心1401
四、基本情况
四川宜江顺科技有限公司不服四川宣众招投标咨询有限公司于2023年6月19日就阿坝藏族羌族自治州农业农村局阿坝州数字化建设项目(采购项目编号:N5132112023000208)作出的质疑答复,于2023年6月28日向本机关邮寄投诉书,本机关已于2023年6月29日收到并依法予以受理。。
投诉事项:该项目招标文件第八章评审方法3.3.2综合评分明细表第四项“供应商实力”的评分标准涉嫌排斥供应商参与竞争。
五、处理依据及结果
投诉人投诉事项不成立。根据《政府采购质疑和投诉办法》(财政部令第94号)第二十九条第(二)项,本机关决定:驳回投诉人投诉。
阿坝州财政局
2023年7月2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