投诉处理终止告知书
苍溪县住房保障事务中心、苍溪远方建设工程有限公司:
四川尚美嘉科技有限公司不服苍溪远方建设工程有限公司于2023年7月11日就苍溪县人才公寓2期室内设施设备采购项目(项目编号:N5108242023000074)作出的质疑答复,于2023年7月12日向我局提起投诉,我局于7月14日收到投诉书并依法予以受理。
本机关在处理投诉过程中,四川尚美嘉科技有限公司于2023年7月19日书面申请撤回投诉。根据《政府采购质疑和投诉办法》(财政部令第94号)第三十条规定“财政部门受理投诉后,投诉人书面申请撤回投诉的,财政部门应当终止投诉处理程序,并书面告知相关当事人”,政府采购投诉处理程序终止,采购活动恢复。
特此告知。
苍溪县财政局
2023年7月2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