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十三条之规定,本机关依法对广元市中心医院院智能视频数据采集系统项目(三次)(项目编号:N5108012022000189)采购活动实施财政监督。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七十七条第二款、《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第七十一条第一款第三项、第二款之规定,本机关决定:四川斯其尼市政工程有限公司成交结果无效,撤销该采购项目合同,责令广元市中心医院重新开展政府采购活动。
广元市财政局
2023年7月25日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十三条之规定,本机关依法对广元市中心医院院智能视频数据采集系统项目(三次)(项目编号:N5108012022000189)采购活动实施财政监督。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七十七条第二款、《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第七十一条第一款第三项、第二款之规定,本机关决定:四川斯其尼市政工程有限公司成交结果无效,撤销该采购项目合同,责令广元市中心医院重新开展政府采购活动。
广元市财政局
2023年7月2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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