资阳市财政局投诉处理结果公告(资财采 〔2023〕18号)

资阳市市本级 2023-07-24 00:00:00

一、项目编号:

JJCG-202305310001

二、项目名称:

资阳市临空经济区管理委员会(执法大队)打印机采购

三、相关当事人

投诉人:

资阳市雁江区创宏办公设备经营部

地址:四川省资阳市雁江区台阳路与皇龙路交汇处皇龙新城小区A2#楼底层营业房7

被投诉人

1

资阳市政府采购中心

地址:资阳市雁江区河埝街12

被投诉人

2

:四川季峰科技有限责任公司

地址:四川省资阳市雁江区天台路64

四、基本情况

资阳市雁江区创宏办公设备经营部不服资阳市政府采购中心就“资阳市临空经济区管理委员会(执法大队)打印机采购(竞价项目编号:JJCG-202305310001)”作出的质疑答复,于2023613日向本机关提起投诉,本机关收到并依法予以受理。本案现已审查终结

投诉事项

资阳市政府采购中心于202361日就资阳市临空经济区管理委员会(执法大队)打印机采购项目对资阳市雁江区创宏办公设备经营部发出的“未中选通知书”决定不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资阳市财政局资财采〔202230号等相关法律法规文件条款,严重损害了质疑供应商的权益。

五、处理依据及结果

投诉事项缺乏事实依据,不成立。根据《政府采购质疑和投诉办法》(财政部令第94号)第二十九条第二项规定,本机关决定:驳回投诉

如果相关政府采购当事人认为本决定侵犯了自身合法权益,可在本决定送达之日起60日内向资阳市人民政府申请行政复议,或在本决定送达之日起6个月内向人民法院提起行政诉讼。

 资阳市财政局

                               202372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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