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财采〔2023〕处字第07号
投诉处理决定书
投诉人 :
地址:眉山市东坡区三苏大道华地恒通广场1号写字楼
邮编:620010
联系人:伍军 联系电话:18090090364
被投诉人1:南江县民政局
地址:南江县红叶街红塔大厦
邮编:636600
联系人:李女士 联系电话:0827-868253
被投诉人2:四川发顺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联系人:李先生 联系电话:0827-7899199
投诉人因不满意四川发顺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对南江县下两区域性养老服务中心建设项目工程监理采购项目(采购项目编号:N5119222023000089)作出的质疑答复,于2023年7月4日向我局提出投诉,经补正材料后,我局于2023年7月12日依法予以受理,现已审查终结。
一、投诉事项
此项目磋商文件第六章磋商程序和成交标准(三)磋商小组按照如下标准,对提交最后报价的磋商响应进行综合比较与评价-项目拟派人员-其中:3、消防专监1人:具有全国注册监理工程师证书(专业:机电安装工程)得3分,同时具有全国一级消防工程师加2分,本项最多得5分。4、设备专业监理工程师1人:具有全国注册监理工程师(机电安装工程)证书得3分,同时具有全国注册公用设备工程师(给水排水)加2分。本项最高得5分。”以上人员设置的得分项存在设定的技术、资格、商务条件与采购项目的具体特点、实际需要不相适应或者与合同履行无关。
二、审查情况
该项目预算资金700000元,采购方式为竞争性磋商,经评审后确定中科兴宏项目管理有限公司为成交供应商,成交金额697400元,并发布了成交公告。
经查,该采购项目为南江县下两区域性养老服务中心建设项目采购监理服务供应商,南江县下两区域性养老服务中心建设项目属于建筑工程,建设内容包括“新建区域性养老服务中心14999.6平方米;其中:地上12911.1平方米,地下2088.5平方米,设置床位300张,停车位30个,购置相关设备及配套完善各项附属工程”。根据项目施工图设计文件,施工内容包含消防工程及设施、给水排水工程及设施,所采购的监理单位代表采购人对整个项目实施全过程的质量监督管理和过程控制,在磋商文件第四章第二条第(二)项第5小项明确了监理人员配置要求,针对本项目建设内容实际,需要的专业监理工程师包括具有消防和给排水相关的监理工程师,评分标准中所设置的消防工程和公用工程专业监理工程师资格,其服务范围符合《注册消防工程师管理规定》、《注册公用设备工程师执业资格制度暂行规定》的执业规定,因此,评分标准设置与本项目技术服务要求相对应,符合政府采购综合评分法评分标准设置相关规定。
以上事实有该项目磋商文件、采购公告、成交公告、供应商的响应文件、磋商报告、质疑函、质疑答复函、投诉处理答复书等在案佐证。
三、处理情况
根据投诉人投诉内容和本局审查的事实情况,投诉事项缺乏事实依据,投诉事项不成立。按照《政府采购质疑和投诉办法》(财政部令第94号)第二十九条第(二)项之规定,本局决定:驳回投诉。
投诉人如不服本决定,可在决定书送达之日起六十日内向南江县人民政府申请行政复议,也可以在本决定书送达之日起六个月内向人民法院提起行政诉讼。
南江县财政局
2023年7月2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