资阳市雁江区江泽家用电器经营部:
你单位就“资阳市农业农村局2023年打印机采购(项目编号:JJCG-202306190001)”采购项目有关问题,于2023年7月17日向本机关提起投诉,本机关于2023年7月17日收到。经审查,本机关认为:
根据《政府采购质疑和投诉办法》(财政部令第94号)第十条第一款、第十七条、第十九条第二款第(一)项、第二十条规定,供应商认为采购文件、采购过程、中标或者成交结果使自己的权益受到损害的,可以在知道或者应知其权益受到损害之日起7个工作日内,以书面形式向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提出质疑。质疑供应商对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未在规定的时间内作出答复的,可以在答复期满后十五个工作日内向同级政府采购监督管理部门提起投诉,供应商投诉的事项不得超出已质疑事项的范围,但基于质疑答复内容提出的投诉事项除外。投诉人提起投诉前应当已依法进行质疑。
你单位提交的《投诉书》中“投诉事项1”、“投诉事项2”所述内容不涉及采购文件、采购过程、成交结果,不属于质疑、投诉事项范围,你单位在提起投诉前未依法进行质疑,不符合《政府采购质疑和投诉办法》(财政部令第94号)第十九条第二款第(一)项规定。根据《政府采购质疑和投诉办法》(财政部令第94号)第二十一条第(二)项之规定,本机关决定:不予受理你单位提起的投诉。
资阳市财政局
2023年7月2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