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项目编号:N5101072023000056
二、项目名称:簇锦家园B区重大火灾隐患整治服务采购项目
三、相关当事人
投诉人:四川鸿程消防工程有限公司
地 址:成都市武侯区一环路西一段高升桥路2号2幢1单元3楼A号
被投诉人:四川锦德招投标代理有限公司
地址:成都市高新区天府大道北段28号茂业中心AB座7层701
相关供应商:四川正高建设工程有限公司
地址:四川省平昌县同州街道办事处新平街社区新平街东段县委招待所6楼
四、基本情况
四川鸿程消防工程有限公司不服四川锦德招投标代理有限公司于2023年5月16日就“簇锦家园B区重大火灾隐患整治服务采购项目”(项目编号:N5101072023000056)(以下简称“本项目”)作出的质疑答复,于2023年5月26日向本机关提起投诉,本机关于2023年6月2日向投诉人发出《政府采购投诉补正告知书》,补正内容本机关于2023年6月16日收到,并依法予以受理。本案现已审查终结。
投诉事项:四川锦德招投标代理有限公司的质疑回函中,回复正高公司未被纳入法院、工商行政管理部门、税务部门、银行认定的失信名单且在有效期内并在前三年政府采购合同履约过程中及其他经营活动履约过程中无未依法履约被有关行政部门处罚(处理),因此,质疑函所述的情况不属于上述不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的规定的情形。我司认为第一成交候选人(四川正高建设工程有限公司)不符合合格投标人条件,不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
五、处理依据及结果
投诉事项不成立。根据《政府采购质疑和投诉办法》(财政部令第94号)第二十九条第(二)项,本机关决定如下:
驳回投诉。
成都市武侯区财政局
2023年7月2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