绵竹市财政局行政处罚结果公告 (竹财采〔 2023 〕 248 号)
一、相关当事人
当事人:绵竹市殡仪馆
地址:绵竹市汉旺镇灵桥村6组(原兴隆镇灵桥村6组)
二、基本情况
经本机关立案调查,市委巡察办反馈你单位2018年、2019年、2020年三个年度超过合同金额支付给中标供应商的资金部分,按规定其额度应经政府采购程序,而你单位未按程序办理,违反了《四川省2018- 2019 年政府集中采购目录及采购限额标准》和《四川省财政厅关于印发<四川省政府集中采购目录及标准(2020年版)>的通知》等相关规定。
三、处罚结果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第六十七条之规定,我局决定对你单位作出警告的行政处罚。
绵竹市财政局
2023年7月1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