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项目编号:N5120212023000033
二、项目名称:四川省安岳县周礼中学教学设备(教学智能交互平板)采购
三、相关当事人
投诉人:成都沁风商贸有限公司
地 址:成都市简阳市东壮路733号
被投诉人:四川省安岳县周礼中学
地 址:安岳县周礼镇粉城大街西端489号
四、基本情况
投诉人因不满被投诉人对四川省安岳县周礼中学教学设备(教学智能交互平板)采购项目(编号:N5120212023000033)的质疑答复,向本机关提起投诉。本机关于2023年6月27日收到投诉书,经审查后依法予以受理。本机关于2023年7月5日向被投诉人送达了《安岳县财政局政府采购投诉答复通知书》及投诉书副本。2023年7月11日,被投诉人向本机关提交了《项目投诉回复函》及依据资料。本机关还通过查阅本项目招标公告、结果公告等方式进行查证。本机关现已审查终结。
投诉事项:四川省安岳县周礼中学教学设备(教学智能交互平板)采购项目采用综合评分法违反了相关法律规定,要求修改采购文件并重新挂网进行采购。
五、处理依据及结果
根据现有证据证明,投诉人投诉事项不成立。
根据《政府采购质疑投诉办法》第二十九条“ 投诉处理过程中,有下列情形之一的,财政部门应当驳回投诉:(二)投诉事项缺乏事实依据,投诉事项不成立”之规定,本机关决定: 驳回投诉。
安岳县财政局
2023年7月1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