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项目编号:N5134322023000018
二、项目名称:喜德县教育信息化多媒体一体机采购
三、相关当事人
投诉人:西昌锐进安防电子有限公司
住 所:凉山彝族自治州西昌市马水河街24号顺兴楼1层5号
被投诉人1:四川伊美特家具有限公司
住 所:成都市武侯区九康三路68号
被投诉人2:喜德县政府采购中心
住 所:四川省喜德县光明镇中心街64号
四、基本情况
西昌锐进安防电子有限公司不服采购代理机构喜德县政府采购中心于 2023 年 5 月 17 日就喜德县教育信息化多媒体一体机采购(项目编号:N5134322023000018)作出的质疑答复,于2023年6月1日向本机关提起投诉,本机关于2023年6月1日收到投诉文件,经审查,不符合受理条件,本机关于2023年6月6日送达补正通知书,于 2023年 6月 7日收到西昌锐进安防电子有限公司补正材料,于2023年6月7日依法予以受理。本案现已审查终结。
代理机构喜德县政府采购中心于2023年5月5日在四川政府采购网发布涉案项目询价公告;2023年5月11日,喜德县政府采购中心组织本项目询价,共有包含投诉人与被投诉人1在内的5家供应商参加,经过专家评审,共有四家供应商通过资格性审查及符合性审查,根据评审结果,中标候选人按照报价高低依次为四川伊美特家具有限公司(877500元)(被投诉人1)、西昌锐进安防电子有限公司(1253850元)(投诉人)、攀枝花市蜀汉商贸有限公司(1267500元)、中国移动通信集团四川有限公司凉山分公司(1280500元),最终确定被四川伊美特家具有限公司为成交供应商;2023年5月11日,喜德县政府采购中心在四川省政府采购网发布本项目结果公告,截至2023年6月7日,本项目未签订政府采购合同,已暂停采购活动。
投诉事项 1
投诉事项2:
五、处理依据及结果
投诉事项2不成立,根据《政府采购质疑和投诉办法》(财政部令第94号)第二十九条第二项规定,本机关予以驳回。投诉事项1部分成立,成立部分影响采购结果,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七十七条规定,鉴于本项目已确定成交供应商但尚未签订政府采购合同,合格供应商符合法定数量,根据《政府采购质疑和投诉办法》第三十二条第(二)项之规定,本机关决定:成交结果无效,采购人依法另行确定本项目成交供应商。
喜德县财政局
2023年7月1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