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项目编号:N5134112023000047,05包
二、项目名称:凉山彝族自治州第二人民医院2022年第八批医疗设备采购项目
三、相关当事人
投诉人:成都知晟医疗技术有限公司
住所:中国(四川)自由贸易试验区成都高新区府城大道西段505号1栋1单元20层2002号
被投诉人:四川标准招标代理有限公司
住所:西昌市一环路南一段193号3楼
相关供应商:江西宇傲贸易有限公司
住所:江西省宜春市樟树市医药物流园春生大道西侧(江西省圆周率仓储管理有限公司)二号厂房二楼203室
四、基本情况
成都知晟医疗技术有限公司不服四川标准招标代理有限公司于2023年5月19日就凉山彝族自治州第二人民医院2022年第八批医疗设备采购项目(项目编号:N5134112023000047,05包)作出的质疑答复,于2023年6月8日向本机关提起投诉,本机关6月8日收到,审查后于2023年6月15日发出《凉山州财政局政府采购投诉补正通知书》(凉财采函〔2023〕22号),并于2023年6月21日收到投诉人补正后的投诉材料予以正式受理。本案现已审查终结。
投诉事项一
2023年4月4日,四川标准招标代理有限公司在四川政府采购网上发布“凉山彝族自治州第二人民医院2022年第八批医疗设备采购项目(项目编号:N5134112023000047,05包)招标公告,2023年4月17日,发布更正公告(第一次),2023年5月6日,发布该项目的中标结果公告。
五、处理依据及结果
本机关决定:根据《政府采购质疑和投诉办法》(财政部令第94号)第三十一条之规定,投诉事项一成立,但不影响采购结果,继续开展采购活动。
凉山州财政局
2023年7月1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