政府采购投诉处理决定书
一、项目名称:遂宁市机关事务管理局环岛商务中心多功能会议室增加LED侧屏项目
二、项目编号:N5109012023000093
三、相关当事人:
投诉人:成都谦谦久东科技有限公司
住所:成都市金牛区星辉中路8号1栋906室
被投诉人:遂宁市政府采购中心
住所:遂宁市河东新区东升路38号5号花瓣四楼
相关供应商1:成都精英创德科技有限公司
住所:成都市成华区霆彪中环广场A座20楼2009号
相关供应商2:成都尚维拓科技有限公司
住所:成都市新都区三河街大都保峰玖著6栋
四、基本情况:
成都谦谦久东科技有限公司不服遂宁市政府采购中心于2023年6月12日就遂宁市机关事务管理局环岛商务中心多功能会议室增加LED侧屏项目(项目编号:N5109012023000093)作出的质疑答复,于2023年6月26日向本机关提起投诉,经审查,符合投诉受理要求,本机关于2023年6月26日依法予以受理。2023年6月27日本机关向被投诉人发送了《投诉答复通知书》《暂停采购活动通知书》及投诉书副本、遂宁市机关事务管理发送《暂停采购活动通知书》及投诉书副本、成都精英创德科技有限公司发送《投诉答复通知书》《暂停采购活动通知书》及投诉书副本、成都尚维拓科技有限公司发送《投诉答复通知书》及投诉书副本,2023年7月3日本机关收到遂宁市政府采购中心《关于对“环岛商务中心多功能会议室增加LED侧屏项目”投诉的答复》及相关证明材料,2023年7月6日本机关收到成都精英创德科技有限公司《投诉答复函》及证明材料。2023年7月14日本机关收到成都尚维拓科技有限公司《投诉回复函》及检测报告。评审已结束,尚未签订合同,已暂停采购活动。本案现已审查终结。
五、投诉事项:
投诉事项一:第一中标候选人“成都精英创德科技有限公司”在本项目中提供虚假材料谋求中标;
投诉事项二:第二中标候选人“成都尚维拓科技有限公司”涉嫌提供虚假材料谋求中标;
六、处理结果及依据:
投诉人所有投诉事项均不成立。本机关决定:根据《政府采购质疑和投诉办法》(财政部令第94号)第二十九条第(二)项,驳回投诉人投诉。
遂宁市财政局
2023年7月1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