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项目编号:N5106812023000065,01包
二、项目名称:广汉市退役军人事务局2023年“八一慰问物资”采购项目
三、相关当事人
投诉人:成都亚豪商贸有限公司
地 址:成都市金牛区韦家碾一路118号D栋12楼32号
被投诉人:广汉市政府采购中心
地 址:广汉市成都路南一段1号
相关供应商:四川铭弗科技有限公司
地 址: 广汉市东西大街西三段230号
四、基本情况
项目开展情况:2023年5月25日,广汉市政府采购中心在四川政府采购网发布广汉市退役军人事务局2023年“八一慰问物资”采购项目(编号:N5106812023000065,01包)竞争性磋商公告。2023年6月6日,广汉市政府采购中心组织本项目开标、评审。2023年6月7日,广汉市政府采购中心在四川政府采购网上发布本项目结果公告。截至2023年7月3日,本项目已签订政府采购合同,合同在履行中。
投诉事项1:广汉市政府采购中心对法律的曲解,法律条文款中“应当”即为必须的意思。
投诉事项2:法律条款指应当备案即为必须备案应必要条件。回复函中称非必要条件,此条表述不合规定。
该采购项目中标的物大米5公斤*数量23000袋合计总量115吨,属大宗粮食食品采购,更应取得相关经营资质。
投诉事项3:四川铭弗科技有限公司投标截止日期未取得食品生产许可证或食品经营许可证,又未备案。应取消四川铭弗科技有限公司投标和中标资格。
五 、处理依据及 结果
综上,投诉事项2-3缺乏事实依据,均不成立,根据《政府采购质疑和投诉办法》(财政部令第94号)第二十九条第二项规定,予以驳回。投诉事项1成立,不影响采购结果,根据《政府采购质疑和投诉办法》(财政部令第94号)第三十一条规定,决定:继续开展采购活动。
广汉市财政局
2023年7月1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