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项目编号:N5101142023000088
二、项目名称:成都市新都区发展和改革局救灾物资采购项目
三、相关当事人
投诉人:成都中达瑞创贸易有限公司
地址:四川省成都市新都区桂湖街道铭章路34号
被投诉人1:成都市新都区发展和改革局
地址:成都市新都区静安路兴城大厦
被投诉人2:四川创先招标代理有限公司
地址:成都市新都区新都街道蓉都大道南四段199号传化商业广场蓉1栋11层1107-1108室
四、基本情况
成都中达瑞创贸易有限公司因不满意四川创先招标代理有限公司于2023年5月23日就成都市新都区发展和改革局救灾物资采购项目(采购项目编号:N5101142023000088,以下简称:本项目)作出的质疑答复,于2023年5月31日向本机关提起投诉,经审查符合受理条件,本机关依法予以受理。本案现已审查终结。
投诉事项1:四川创先招标代理有限公司拒收质疑供应商在法定质疑期内发出的质疑函。
投诉事项2:中标供应商中小企业声明函1.2为虚假数据响应,该中标供应商属于虚假响应。
投诉事项3:中标供应商报价产品品牌明细表未按招标文件要求进行编辑,规格/型号栏均为产品参数响应,无规格/型号具体响应。
2023年4月23日,本项目在四川政府采购网发布采购公告。2023年5月6日,本项目发布成交结果公告。2023年5月16号,本项目发布更正公告。
五、处理依据及结果
投诉事项1、2、3缺乏事实依据,投诉事项均不成立。
根据《政府采购质疑和投诉办法》(财政部令第94号)第二十九条第(二)项之规定,本机关决定:驳回投诉。
成都市新都区财政局
2023年7月1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