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项目编号:N5134112023000066
二、项目名称:凉山州政务云服务采购项目
三、相关当事人
投诉人:浪潮云信息技术股份公司
住所:山东省济南市高新区浪潮路1036号浪潮科技园S02号楼
被投诉人1:凉山州人民政府办公室
住所:西昌市三岔口南路55号
被投诉人2:凉山州政府采购中心
住所:西昌市马水河街5号
四、基本情况
浪潮云信息技术股份公司不服凉山州人民政府办公室于2023年5月19日就凉山州政务云服务采购项目(采购项目编号:N5134112023000066)作出的质疑答复,于2023年5月28日向本机关提起投诉,本机关于2023年5月30日收到。经审查后,本机关发出《凉山州财政局政府采购投诉补正通知书》(凉财采函〔2023〕13号),并于2023年6月8日收到投诉人补正材料并依法受理。本案现已审查终结。
投诉事项一:针对我公司提出的质疑函,采购人未按照《政府采购质疑和投诉办法》的要求答复。
投诉事项二:针对我公司提出的质疑函,采购人未按照《政府采购质疑和投诉办法》的要求答复。
投诉事项三:针对我公司提出的质疑事项1,采购人的答复避重就轻,明显与事实不符,并未提供令我公司信服的理由,违反了相关法律、法规。
投诉事项四:针对我公司提出的质疑事项2,采购人的答复避重就轻,明显与事实不符,并未提供令我公司信服的理由,违反了相关法律法规。
投诉事项五:针对我公司提出的质疑事项3,采购人的答复避重就轻,明显与事实不符,并未提供令我公司信服的理由,违反了相关法律法规。
投诉事项六:针对我公司提出的质疑事项4,采购人的答复避重就轻,且言行不一,行为前后矛盾,明显与事实不符,并未提供令我公司信服的理由,违反了相关法律法规。
2023年4月28日,凉山州政府采购中心在四川政府采购网上发布“凉山州政务云服务采购项目(采购项目编号:N5134112023000066”公开招标公告, 6月12日发布该项目的中标结果公告。
五、处理依据及结果
投诉事项一、投诉事项二不符合法定受理条件,投诉事项四不成立,根据《政府采购质疑和投诉办法》(财政部令第94号)第二十九条第(一)项、第(二)项之规定,本机关决定:驳回投诉事项一、投诉事项二以及投诉事项四。
投诉事项三、投诉事项五、投诉事项六成立,成立的投诉事项可能影响采购结果,鉴于本项目已确定中标供应商,但尚未签订政府采购合同,根据《政府采购质疑和投诉办法》(财政部令第94号)第三十一条第(二)项之规定,本机关决定:认定中标结果无效,责令重新开展采购活动。
凉山州财政局
2023年7月1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