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充市财政局
投诉处理结果公告 ( 南财投处〔202 3 〕 14 号 )
一、项目编号: N5113012023000103
二、项目名称: 南充市防汛指挥中心(水务)会议视频系统采购项目
三、相关当事人
投诉人: 四川宸星光 科技 有限 公司
地址: 成都市青羊区 清江 东路134号1栋1单元2楼219
号
被投诉人: 南充市政府采购中心
地址: 南充市顺庆区涪江路19号
四、基 本情况
四川宸星光科技有限公司不服南充市政府采购中心于2023年5月24日就南充市防汛指挥中心(水务)会议视频系统采购项目(项目编号:N5113012023000103)作出的质疑答复,于2023年5月29日向本机关邮寄送达《投诉书》,本机关于2023年5月30日收到,投诉书内容不符合《政府采购质疑和投诉办法》(财政部令第94号)第十七条、第十八条之规定。本机关于2023年6月5日向四川宸星光科技有限公司发出《政府采购投诉补正通知书》,四川宸星光科技有限公司于2023年6月7日向本机关邮寄补正后的《投诉书》,本机关于2023年6月8日收到, 投诉书符合受理要求, 本机关已于2023年6月8日依法予以受理。 本案现已审查终结。
投诉事项:南充市政府采购中心在回复我司的质疑文件不成立,回复质疑文件中提评审小组在评标过程中根据我公司提供的电脑型号指标分析判断不认我公司提供的中小企业声明函。根据哪条法律规定 ? 评审小组在评标的过程不按询价文件来评标 ? 而是靠电脑型号指标分析判断 ? 望贵单位给出一个公开、公平、公正的答复。
五、处理依据及结果
投诉事项成立,可能影响采购结果,鉴于该项目未签订政府采购合同,根据《政府采购质疑和投诉办法》(财政部令第9 4号)第 三十二 条 第一款第(二)项规定,本机关决定:成交结果无效,责令重新开展采购活动 。
南充市 财政局
20 2 3 年 7 月 12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