行政处理结果公告(夹财采〔2023〕31号

夹江县 2023-07-13 00:00:00

一、相关当事人

当事人:四川荟芦贸易有限公司,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510124MAACGKB249

 址:四川省成都市郫都区郫筒镇郫花路299号1栋一

单元5层502

二、基本情况

经调查,四川荟芦贸易有限公司在参与《夹江县英才幼儿园扩班创省级示范园提升办园条件项目》(项目编号:N5111262023000004)项目的采购活动中在递交的响应文件中提供的木制儿童家具环保产品认证证书为虚假材料。

三、处理结果

鉴于本项目的采购文件未作出相关要求,提供该虚假材料未对采购过程造成影响,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第三十三条之规定,不予行政处罚

请你公司严格按照政府采购相关规定及时改正、完善公司管理制度,确保以后不再发生类似问题,并在收到本通知书5个工作日内,将有关整改情况报我局

                                 

夹江县财政局

2023年7月1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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